關于開展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推薦工作的預備通知
時間:2023-04-12 11:02 瀏覽次數: 來源: 字號:[ 大 中 小 ]
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通知,現就開展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拔條件和范圍
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必須擁護社會主義制度和中國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有良好的科學精神、專業精神和工匠精神,模范履行崗位職責,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努力工作。具體選拔推薦條件詳見附件1。
推薦人選須是近5年在專業技術崗位和技能崗位上工作的在職人員。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人才以及港澳臺地區在內地(大陸)工作的高層次人才、海外高層次引進人才(含外籍)中符合選拔條件的人員,均可按選拔程序推薦。在企事業單位中擔任領導職務后不再直接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或技能工作的人員,擔任副省部級及以上領導職務和享受副省部級及以上待遇的人員,以及黨政軍群機關的工作人員,除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和國家政策有明確規定的人員外,原則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不重復推薦。
二、選拔重點
重點推薦在國家和省重大戰略、重大工程項目、重大基礎科學研究、關鍵核心“卡脖子”技術等領域涌現的優秀人才;瞄準世界科技前沿、引領支撐國家重大科技戰略創新發展的中青年學術技術帶頭人;長期扎根一線專業技術和技能崗位并作出突出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三、選拔程序
(一)選拔推薦工作由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省有關部門和單位干部人事部門具體組織開展。各設區市屬及縣(市、區)以下企事業單位(含非公有制單位)的人選,按照隸屬關系逐級向上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推薦。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相關規定,中央駐蘇企事業單位、駐蘇軍隊系統不從地方申報。省屬單位、基層單位按照人事隸屬關系逐級向上推薦人選。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推薦工作由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一組織。
(二)根據干部管理權限、推薦人選身份等情況,按照有關規定需征求紀檢監察機關意見。
四、申報材料要求
(一)報送函。各地、各部門須提供一份加蓋公章的報送函,內容主要包括人選推薦情況、專家評議情況、公示情況等。
(二)專家情況登記表(2份)。申報推薦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須登錄東方智辰官網,在“新聞中心”下載“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貼”模塊,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并生成后綴為“.rpu”的電子文檔,同時打印兩份紙質版由所在單位蓋章。
(三)推薦人選附件材料(1份)。主要包括身份證件、職稱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個人最高學歷證書、獲獎證書、專利證書復印件,近年來發表的代表本人學術技術水平的論文、論著復印件等。附件材料控制在50頁以內,須單獨裝訂成冊。
(四)加蓋公章的推薦人選情況匯總表及電子文檔(附件2)。
推薦人選的專家情況登記表和附件材料須用檔案袋封裝(一人一袋),在檔案袋封面注明申報推薦類別(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姓名、單位、推薦地區(部門)。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推薦材料分別報送至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職業能力建設處。
材料報送時間4月28日前。聯系方式:無錫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聯系人:唐敏慧0510-81822592;無錫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職業能力建設處張濤0510-81822591。
五、其他事宜
待省人社廳正式通知下發后,如有變化再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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