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無錫市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選拔推薦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3-04-12 10:37 瀏覽次數: 來源: 字號:[ 大 中 小 ]
錫人社函〔2023〕36號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定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人才優先發展戰略,不斷加強我市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鄉土人才隊伍建設,根據《無錫市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選拔管理暫行辦法》,現就開展我市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選拔推薦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拔推薦條件和范圍
選拔推薦人選必須擁護社會主義制度和中國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有良好的科學精神、專業精神和工匠精神,模范履行崗位職責,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鄉土人才。年齡一般要求在50周歲以下,鄉土人才年齡可適當放寬(選拔推薦條件詳見附件1)。
推薦人選須是近5年在專業技術崗位和技能崗位上工作的在職人員。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人才以及港澳臺地區在內地(大陸)工作的高層次人才、海外高層次引進人才(含外籍)中符合選拔條件的人員,均可按選拔程序推薦。在企事業單位中擔任領導職務后不再直接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或技能工作的人員、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不在選拔范圍之內。
二、選拔推薦指標
本次選拔推薦工作實行總量控制。各地、各部門及有關單位請嚴格按照推薦指標數開展選拔推薦工作(推薦指標數詳見附件2),其他未核定推薦指標數的單位推薦人選不得超過1人。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鄉土人才指標不得相互占用。
三、選拔重點
重點推薦在國家和省重大戰略、重大工程項目、重大基礎科學研究、關鍵核心“卡脖子”技術等領域涌現的優秀人才;瞄準世界科技前沿、引領支撐國家重大科技戰略創新發展的中青年學術技術帶頭人;長期扎根一線專業技術和技能崗位并作出突出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四、選拔程序和辦法
(一)個人申報、自下而上逐級審核推薦。
(二)推薦人選須由人選所在單位予以公示,公示情況須在申報登記表單位意見欄中予以說明,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各地、各部門及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推薦人選,確保公平公正。
(三)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市委組織部、市科技局等部門組織專家對申報人選進行評審和綜合評議,確定市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候選人名單。
(四)候選人名單經背景核查、公示無異議后,報市委市政府審批,同意后由市委發文公布。
五、材料報送
請各地、各部門和有關單位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緊開展申報推薦工作,在2023年5月15日前將以下材料報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逾期報送不予受理。
(一)報送函1份。各地、各部門及有關單位須提供一份加蓋公章的報送函,內容主要包括人選推薦情況、公示情況等。
(二)加蓋公章的推薦人選情況匯總表2份,并報送電子版(附件3)。
(三)《無錫市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情況登記表》2份(附件4)。
(四)申報人選附件材料1份(此項材料不予退回,請提交復印件或另留原件),主要包括身份證、最高學歷證書、職稱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獲獎證書、專利證書復印件;近5年發表的代表本人學術技術水平的論文、論著復印件;其他能證明自己突出業績貢獻的材料等。上報材料若涉密,須作脫密處理。附件材料須單獨裝訂成冊。
各地、各部門及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市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選拔推薦工作,認真做好宣傳,加大對申報材料的審核力度,確保各項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推薦人選的個人申報材料須用標準檔案袋封裝(一人一袋),并于檔案袋正面粘貼封面,封面注明申報人員姓名、申報人員單位、主管部門、申報類別。屬機密材料必須標明。材料均使用A4紙。專業技術人才的申報材料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高技能人才和鄉土人才的申報材料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職業能力建設處。
六、聯系方式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唐敏慧 0510-81822592
電子郵箱 578329529@qq.com
職業能力建設處: 張 濤 0510-81822591
電子郵箱 164001644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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