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申報就業辦事指南
發布時間:2022-05-30 10:28 來源: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一、設立依據
《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令第28號)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就業和失業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蘇人社規〔2019〕2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失業登記工作強化失業人員就業服務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3號);
《關于做好失業登記管理與就業信息化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蘇人社函〔2020〕32號);
《關于進一步做好就業和失業登記有關工作的通知》(錫人社發〔2020〕39號);
二、辦理條件
在法定勞動年齡內的本地常住人員。
三、申請材料
身份證。
四、辦理程序
1、市、區、街道(鎮)人社經辦窗口進行現場辦理。
五、承諾時限
即時辦結
六、辦理地點
梁溪區勞動保障管理中心(清名路380號);
濱湖區勞動保障管理中心(梁清路718號);
新吳區勞動保障管理中心(菱湖大道200號微納園A幢);
錫山區勞動就業管理中心(東亭二泉中路139號);
惠山區勞動就業管理中心(惠山大道108號國慧電子大廈東南角裙樓4樓)。
七、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八、咨詢電話
82832760(梁溪區)、85705883(濱湖)、85215736(新吳區)、88700433 (錫山區)、83592281 (惠山區)、85014489(市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