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項目參保
發布時間:2022-04-29 14:40 瀏覽次數:【字號:默認 大 特大】
1.建筑業以什么形式參加工傷保險?如何繳費?
答:建筑施工企業應依法參加工傷保險,針對建筑業的特點,建筑施工企業對相對固定的職工應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對不能按用人單位參保、建筑項目使用的建筑業職工特別是農民工,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以項目為單元參加工傷保險的工程項目包含建筑工程、安裝工程、裝飾工程、修繕工程、市政工程、拆除工程以及交通、水利、電力、園林工程項目。
以建設項目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工傷保險費按工程預算總造價的0.9‰繳納,工程預算總造價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總造價計算。
2.工程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范圍有哪些?
答:工程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范圍有: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裝修裝飾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交通運輸、水利建設、鐵路公路水運水利能源機場工程建設以及城鎮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構)筑物拆除等。
3.工程建設項目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時需攜帶哪些資料?
答:工程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時需攜帶:《工程建設項目工傷保險參保登記表》、中標通知書/承接工程通知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參保花名冊(電子或紙質)。
提醒:如果工程建設項目用人單位未做過基礎信息采集及社保參保登記的還需提供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有效身份證件、單位公章。
4.工程建設項目用人單位至何處辦理工傷保險手續?
答:用人單位注冊地所屬區或工程項目施工地所屬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5.工程建設項目工傷保險的參保期限如何確定?如何辦理延期申請?
答:自開工之日起至工程項目竣工之日止。
延期申請分兩種情況:不增加項目預算的,工程建設項目單位憑《工程建設項目工傷保險變更登記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延長參保期限手續;增加項目預算的,攜帶上述材料申請,新增加的預算部分應補充繳納工傷保險。
6.工程建設項目工傷保險費率如何確定?繳費金額如何計算?
答:工程建設項目以建筑施工合同中開工日期當時的工傷保險費率來確定。計算方式為:建筑施工合同中的總造價乘以開工時的工傷保險費率。
7.工程建設項目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個人需要繳費嗎?
答:所需費用由工程建設項目單位繳納,個人不需要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