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支持企業開展以工代訓 工作的補充通知
時間:2020-12-11 11:13 來源: 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瀏覽次數:【字號:默認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號
- 014008089/2020-00341
- 發文日期
- 2020-11-30
- 公開日期
- 2020-12-11
- 文件編號
- 錫人社發〔2020〕75號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發布機構
- 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公開形式
- 網站、文件、政府公報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有效期
- 長期
- 公開程序
- 部門編制,經辦公室審核后公開
- 主題
- 勞動、人事、監察--社會保障
- 體裁
- 通知
- 關鍵詞
- 社會保障,通知,公開
- 內容概述
-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經開區社會事業局: 為充分發揮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的使用效能,做好穩就業工作、完成保就業任務,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實施企業穩崗擴崗專項支持計劃的通知》(蘇人社發〔2020〕69號)、《關于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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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經開區社會事業局:
為充分發揮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的使用效能,做好穩就業工作、完成保就業任務,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實施企業穩崗擴崗專項支持計劃的通知》(蘇人社發〔2020〕69號)、《關于實施以工代訓工作的補充通知》(蘇人社函〔2020〕293號),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關于實施企業穩崗擴崗專項支持計劃大力開展以工代訓工作的通知》(錫人社發〔2020〕59號)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以工代訓相關工作進一步明確如下:
一、在支持中小微企業面向部分新吸納勞動者開展以工代訓政策條款中,對錫人社發〔2020〕59號文件規定的新吸納勞動者以外的,2020年以來初次就業首次參保的企業職工給予企業以工代訓職業培訓補貼,補貼期限為1個月。
二、在支持受疫情影響較重的行業企業開展以工代訓政策條款中,對我市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外貿、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運輸、批發零售等行業,將以工代訓職業培訓補貼范圍擴展到五類行業各類企業及職工,補貼期限為1個月。
三、以工代訓職業培訓補貼政策執行期限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江陰市、宜興市可以根據當地專賬資金承受能力,及時、靈活調整以工代訓政策適用條件及范圍,在不超過6個月的要求下,可適當延長以工代訓職業培訓補貼發放期限。以工代訓職業培訓補貼發放過程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可通過大數據比對核實職工有關情況的,可不再要求企業提供相應材料。
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無錫市財政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