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企業穩崗擴崗專項支持計劃以工代訓補貼政策解讀
時間:2020-09-16 11:01 來源: 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瀏覽次數:【字號:默認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號
- 014008089/2020-00228
- 發文日期
- 2020-09-09
- 公開日期
- 2020-09-16
- 文件編號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發布機構
- 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公開形式
- 網站、文件、政府公報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有效期
- 長期
- 公開程序
- 部門編制,經辦公室審核后公開
- 主題
- 勞動、人事、監察--社會保障
- 體裁
- 通知
- 關鍵詞
- 社會保障,通知,公開
- 文件鏈接
- 內容概述
- 為有效應對國內外疫情形勢和經濟下行壓力對就業的影響,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中的穩就業工作,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實施企業穩崗擴崗專項支持計劃的通知》(蘇人社發〔2020〕69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大力開展以工代訓支持穩就業保就...
顯示全部表格信息
政策原文:關于實施企業穩崗擴崗專項支持計劃大力開展以工代訓工作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
為有效應對國內外疫情形勢和經濟下行壓力對就業的影響,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中的穩就業工作,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實施企業穩崗擴崗專項支持計劃的通知》(蘇人社發〔2020〕69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大力開展以工代訓支持穩就業保就業的通知》(蘇人社發〔2020〕87號)精神,我市啟動實施無錫市企業穩崗擴崗專項支持計劃,出臺了《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市財政局關于實施企業穩崗擴崗專項支持計劃大力開展以工代訓的通知》(錫人社發〔2020〕59號),明確在保證失業保險待遇發放的前提下,用足用好失業保險基金和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大力實施穩崗返還、以工代訓,支持企業穩崗位,鼓勵企業吸納就業,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確保全市就業形勢總體平穩。
以工代訓是指企業利用自有場所生產設備,使職工邊工作邊進行技能培訓的活動。以工代訓政策的實施無論對企業、對勞動者都會帶來很大的好處。對企業來說,國家有資金補貼支持,可以吸納更多的勞動者到崗進行實際操作,為企業帶來了規模效益,進而穩定崗位;對勞動者來說,增加了他們的就業機會,幫助他們更好地掌握相應崗位的專業技能,減少了失業造成的生活困難。可以說,以工代訓起到援企穩崗、擴就業保民生的作用,將會極大的促進經濟發展。
二、政策措施
(一)加大穩崗支持力度。加快落實企業穩崗返還、困難企業穩崗返還、應急穩崗返還政策,支持參保企業不裁員、少裁員。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中小微企業,穩崗返還標準提高至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繳納失業保險費的100%。實施企業穩崗返還、應急穩崗返還的統籌地區上年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應具備12個月以上備付能力,實施困難企業穩崗返還的統籌地區備付能力應達到24個月以上。
(二)拓寬以工代訓范圍。
(一)補貼范圍
1.支持企業面向新吸納勞動者開展以工代訓,擴崗位、擴就業。自2020年2月起,對我市中小微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含零就業家庭成員)、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滿3個月以上人員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的,按照吸納人數給予企業職業培訓補貼。
2.支持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的中小微企業開展以工代訓,穩崗位、保生活。在無錫市啟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級響應措施(2020年1月26日以后),出現生產經營暫時困難導致企業連續停工停業(包括全部停工停業和部分停工停業,下同)1個月以上的中小微企業,在停工停業期間組織待崗職工開展以工代訓,并繼續為職工發放工資(或生活費)的,按照繳納社會保險并參加以工代訓的待崗職工人數給予企業職業培訓補貼。
3.支持我市受疫情影響較重的外貿、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運輸、批發零售等行業企業開展以工代訓。將1、2兩項政策適用范圍擴大到中小微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按照參加以工代訓的在崗職工人數給予企業職業培訓補貼。
4.支持重要醫用物資生產企業開展以工代訓。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2020年1月26日以后),對我市重要醫用物資生產企業堅持生產并對新入職或轉崗一線職工開展以工代訓的,按照新入職或轉崗一線職工人數給予企業職業培訓補貼。
(二)補貼標準
以工代訓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500元。
(三)補貼期限
符合上述條件,開展以工代訓的企業,根據以工代訓人數,按補貼標準給予企業以工代訓補貼。其中,中小微企業面向部分新吸納勞動者開展以工代訓的,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的中小微企業開展以工代訓的,補貼期限為1個月;受疫情影響較重的外貿、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運輸、批發零售等行業企業開展以工代訓的,適用上述1政策的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適用上述2政策的補貼期限為1個月;重要醫用物資生產企業堅持生產并對新入職或轉崗一線職工開展以工代訓的,補貼期限不超過2個月。
三、辦理流程
(一)符合即辦
按照“符合即享受”的原則,對中小微企業面向部分新吸納勞動者開展以工代訓、受疫情影響較重的外貿、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運輸、批發零售等行業企業以工代訓以及重要醫用物資生產企業以工代訓的三項補貼,由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實訓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市高訓中心”)每月在金保系統對吸納相關人員參加社會保險的企業信息進行摸排確認,對穩定就業、已繳納社會保險的,進入公示環節,將企業及以工代訓人員信息在“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5天,無異議后進入撥付環節,及時將補貼資金直接撥付至符合條件的相關企業銀行賬戶。
(二)受疫情影響較重的企業申請以工代訓補貼流程
1.符合申報的企業
2020年1月26日之后,我市受疫情影響出現生產經營暫時困難導致停工停業(包括全部停工停業和部分停工停業)1個月以上的中小微企業以及受疫情影響較重的外貿、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運輸、批發零售等行業的大型企業。
2.網上受理
符合條件的企業登陸“無錫人社網上辦事大廳”職業培訓模塊進行申請。填寫企業基本信息,上傳“以工代訓人員花名冊”,系統進行人員身份識別,并提交“企業申請以工代訓補貼信用承諾書”。
3.現場資料提交
網廳受理通過的企業,線下提交停工停業當月發放工資(或生活費)銀行對賬單、企業停工停業1個月以上證明(或復工證明)、反映當月電費、與生產經營直接相關的企業能源消耗量兩項指標之一較2019年相應指標月平均值下降70%以上及其他必要的書面證明材料。
現場資料提交地址:無錫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實訓中心綜合服務部(惠山區藕塘職教園化學環路6號)
聯系電話:83275563
4.審核撥付
市高訓中心按規定進行比對、審核通過后,每月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對符合以工代訓補貼的企業、補貼人數進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無異議后,將補貼資金及時撥付至企業銀行賬戶。
三、注意事項
1.以工代訓補貼政策受理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補貼資金主要用于開展以工代訓、職工生活補助等支出。所需資金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中列支。《市人社局辦公室、財政局辦公室關于發放市區參保企業“以工代訓”補貼的通知》(錫人社辦〔2019〕58號)文件所規定的原有以工代訓政策執行期限不變。
2.補貼金額按月計算,以工代訓時間不足1個月的不予補助。同時符合上述多項政策條件的同一企業、同一職工只可享受一項以工代訓補貼。同一企業同一職工以工代訓補貼與新錄用人員崗前培訓補貼不可同時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