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事指南-小微企業社會保險補貼申請
發布時間:2020-09-04 09:30 來源: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事項名稱和編碼: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申請
實施依據:
《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于落實小型微型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就業扶持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錫人社發〔2013〕113號)
服務流程
一、申報。申請單位可以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或經辦機構服務窗口申報,申請單位申報時除填寫《無錫市用人單位申請政府就業補貼誠信承諾書》,《無錫市小微企業認定申請審核表》外,需提供以下資料:
(1)納稅單位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非納稅單位提供相應證書復印件或證明;
(2)納稅單位提供當期繳稅付款憑證復印件;
(3)用人單位所有申報補貼人員當季工資發放單(記帳憑證附件)復印件。
(4)用人單位所有申報補貼人員的畢業證書。
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或經辦機構服務窗口申報的,通過受理窗口進入受理環節。
申請單位通過經辦機構服務窗口申報時,資料齊全的,受理崗即時受理,留存紙質材料,并進入辦理環節。
申請單位通過網上申報系統申報時,按照信息系統提示上傳電子資料。經辦環節于2個工作日內審查申報信息,如申報資料不符合要求,通過發送短信等方式,通知申請單位聯系人不予受理原因,一次性告知對方。符合條件的,通過推送或發送短信等方式通知申請單位予以受理,并生成網上業務受理號和識別碼,申請單位無需報送紙質材料。
二、受理
受理崗在接到申請單位申報材料后,區分以下兩種情況處理:
1、對采用網上申報的,依據網上申報業務受理號或識別碼查詢系統內原上傳的電子資料,和紙質資料進行核對,真實無誤的,即時辦理。
2、對未采用網上申報的,受理崗應對申請單位提交的申報資料進行核對,如申報資料不符合要求,應一次性告知對方補足,申報資料齊全的,受理崗掃描并上傳電子資料,進入辦理環節。
受理崗應對收到的需留存的紙質材料進行整理。
受理時間:工作日。
三、辦理
(一)辦理流程
經辦人員根據信息系統推送的待辦事項,查詢申請人申報的電子資料。對于審核通過的,經辦人電子簽章后,通過信息系統推送至下一環節。
對于未通過審核的,應當列明所有未予通過的原因,經辦人電子簽章后,通過信息系統推送至反饋環節。
(二)辦理層級
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業務,采取三級辦理(受理+經辦+復核);
(三)辦理時限:30個工作日
四、反饋
申報事項辦結后,系統即時將辦結情況通過短信推送等方式通知申請單位。
五、歸檔
受理崗應按要求對當日留存的紙質資料進行整理,定期移交檔案室歸檔。
服務對象:符合條件的企業
受理地點:各區勞動就業管理中心
受理時間:每季度結束后次月15日起30天內(具體時間以當季補貼公告為準),工作日即時受理(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受理后限時辦結。
辦理條件:申請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 小微企業資質已經過人社部門、統計局和財政局的聯合認定;
2)? 當年新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對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應屆高校畢業生指畢業兩年內未實現初次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
數量 |
依據 |
來源渠道 |
《無錫市用人單位申請政府就業補貼誠信承諾書》 |
1 |
是 |
|
《無錫市小微企業認定申請審核表》 |
1 |
是 |
|
納稅單位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非納稅單位提供相應證書復印件或證明 |
1 |
是 |
|
當期繳稅付款憑證復印件 |
1 |
是 |
|
用人單位所有申報補貼人員當季工資發放單(記帳憑證附件)復印件 |
1 |
是 |
|
用人單位所有申報補貼人員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
1 |
是 |
|
表單填寫:無錫市用人單位申請政府就業補貼誠信承諾書
辦理時限:30個工作日
收費情況:本事項不收費
辦理流程圖:
有關說明